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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Y-ZB2023-004
项目名称: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9,349.0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730,000.00 | 729,349.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河镇2023年田胥崖村大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本单位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打印回执单。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携带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到陕西正鑫 (略) ( (略) 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1206室)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
3、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携带陕西CA锁至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陈仓区千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千河镇黄贺村
电话: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鑫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1206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7-*
陕西正鑫 (略)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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