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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章竞商人须知
1.总则
1.1招商人: (略) (略)
1.2招商项目及概况
1.2.1招商项目地点:
镇安电力运维工 (略) 落, (略) 货场 (略) 侧,院落对 (略) (略) 。
1.2.2项目概况:
房屋为 * 层砖混结构, (略) 落, (略) 供电段在 * 楼占用 * 平方米房屋 * 间,放置箱式变压器。剩余出租区域建筑面积合计 * 平方米。
1.2.3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1.2.4出租方式:整体出租。
1.2.5经营方式:租赁经营。将本租赁项目整体打包对外实施公开招商,进行整体租赁经营。招商人对日常经营 (略) 监督、检查、考核。
1.3 (略) 期限和最低限价
1.3.1最低限价(含税) * 4元。
1.3.2合同期限: * 年。
1.4竞商人须满足的条件
1.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的法人单位或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1.4.2满足国家、中 (略) 有限 (略) 业企业资质要求和规定。
1.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1.4.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5 竞商人近 * (略) 贿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 (略) http// *** 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招商资格。
1.4.6诚信守法经营, (略) (略) 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 (略) 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略) (略) 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
1.4.7按本文件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
1.5竞商保证金
竞商保证金: * 元。
1.6竞商报名
1.6.1时间: * 年8月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 * 至 * : * , * : * 至 * : * ,报名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 * 环东段 * 号新亚大厦副楼5楼
1.6.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1. (略) 踏勘及费用承担
(略) 现场踏勘, (略) 承 (略) 发生的费用,招商人协助竞 (略) 踏勘工作。
联系人:焦先生联系电话: ***
1.8租赁物使用要求:具体详见(第 * 章竞商人须知第9项特别约定)
1.9保密
(略) 和竞商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竞商报价
2.1竞商报价
(1)竞商人应按招商人提供的“竞商报价单” (略) 报价,填写相应表格。
(2)本项目设最低竞商限价:见竞商人须知1.3.1
2.2竞商报价的有效期
(1)竞商活动截止时间起 * 个日历日。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商有效期的,招商人以书 (略) 有竞商人延长竞商有效期。竞商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商报价;竞商人拒绝延长的,其竞商失效,但竞商人有权收回其竞商保证金。
3.竞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方式、规定等。
3.1竞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及方式
3.1.1本次招商要求竞商人按包件缴纳竞商保证金 * 元,竞商人应在竞商评审前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 (略) 转账凭证复印件作为其响应 (略) 分。
3.1.2保证金缴纳采用以下方式:
(1)银行转账:
竞商人应在竞商评审前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工 (略) 支行
账号: ***
3.2竞商保证金相关规定
(1)竞商保证金需从竞商人基本账户缴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应从本人账户转出。
(2)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同并向招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招商人向中商人无息全额退还竞商保证金;招商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无息全额退还竞商保证金。退还的竞商 (略) 转账方式转入竞商人转出账户。如竞商人账户发生变化,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竞商人在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撤销其竞商报价;
②中商人须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视为放弃中商资格;
③中商人在公示期结束后, (略)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④竞商人在资料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⑤竞商人与招商相关人员、其他竞商人恶意串通的。
4.竞商人资质要求
4.1竞商人须持下列资料的原件接受核查, 竞商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独立法人单位: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略) 转账凭证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略) 转账凭证复印件。
4.2资料文件的递交
(1)竞商人应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材料文件,截止时间(竞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
(2)竞商人参与竞商的地点: (略) 铁信招 (略) ( (略) 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 * 国际”大厦十 * 楼第 * 开标室)。
(3)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材料文件不予退还。
(4)竞商人递交资料文件时,须出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竞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文件将被拒绝。
5.竞商拒绝权
5.1竞商人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竞商资格将被拒绝。
5.2 竞商人资质证件不全将被拒绝;
5.3竞商人未按4.1要求出示原件将被拒绝;
5. (略) 规定的、 (略) 认定的其他不合格竞商人将被拒绝;
6.履约保证金
为使中 (略) 合同,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商人应向招商人根据包件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商总价的 * %(具体金额以中商结果为准),否则招商人不予签订合同。(按本公告约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中标合同生效条件之 * 。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扣除中商人竞商保证金)。 (略) 完毕后,中商人符合合同相关要求的,由招商人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中商单位违约,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7.异议和投诉
7.1异议
(1)竞商人对评审活动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招 (略) 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竞商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商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商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商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商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 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商竞商活动。
(3)异议应通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商人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招商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商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李工电话: ***
7.2投诉
(1)竞商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商竞商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异议人对招商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商人可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竞商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商评审、公示的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按规定先向招商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③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提起投诉的日期。
⑤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刘主任电话: ***
8.竞商特别要求
(1)禁止在该出租房屋内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非法经营以及环境污染等活动。
(2)由中商人办理租赁物营业、消防等相关手续, (略) 承担。
(3)中商人须 (略) 门的规定标准,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
(4)中商人应定期、不定期对该出租房屋内设施、 (略) 检查、维修,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服从铁路 (略) 门的检查和监督。
(5)出租房屋内治安、消防及食品安全由 (略) 责任。
(6) (略) 进行水表、电表后的管路、电路管理及维修。
(7)中商人若违反以上规定给招商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招商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额,中商人须在 *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8)合同期满前中商人拆 (略) 有新建附着物、遗弃物、恢复租赁地原貌,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时间无条件归还或经招商人同意将租赁地及租赁地内的设施及相关资料无条件全套移交给招商人。
9.其他注意事项
9. (略) 而在材料递交中未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由竞商人自负。
* .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中商人应于 * 个工作日内与 (略) (略) 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竞商人违约,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 .重新招商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招商人将重新组织招商:
* .1首次报名期止,报名的潜在竞商人少于1个的;
* .2竞商截止时间止,按时签到并递交资料的竞商人少于1个的;
* . (略) (略) 有竞商的;
第 * 章评审
1.评审组织机构
1. (略) 负责评审工作。 (略) 规定的标 (略) 评审工作,本公告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略) 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 (略) 成员 * 分之 * 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 * 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 (略) 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1.2评审工作按照中 (略) (略) 相关规定,接 (略) 门的监督。
2.评审会会议地点、时间安排
2.1会议时间: * 年 8月 * 日 * : *
2.2会议地点: (略) 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 * 国际”大厦十 * 楼第4评标室。
3.招商评审会会前申明
3.1对竞商人的要求
( * )各竞商人不得恶意参与竞商,通过恶意报价骗取中商;
( * )不得相互串通,破坏招商活动的公平性,损害招商方利益;
( * )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商。
竞商人存在上述情形的, * 经查实,取消中商资格。各竞商人不得扰乱招商评审会秩序,影响正常评审,竞商人存在该情形的,竞评审小组讨论决定,可以取消其竞商资格。
3.2对评委的要求
( * )各评委应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略) 评审。
( * )不得与竞商人相互串通,影响评审的公平性。
( * )不得向竞商人泄露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信息。
3.3.投诉方式
竞商人对评审会中 (略) (略) 反映。
4.招商评审会会议程序
( * )招商人介绍本次招商项目概况;介绍参加招商评审会议人员。
( * )招商评审会会前申明。
( * )宣读招商评审会会议纪律。
( * )宣读评审及竞价规则。
( * ) (略)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招商人宣布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结果。
( * ) (略) (略) 竞价(或 (略) 评审)。
( * )评审确定推荐中商人名单。
( * )招商评审会会议结束。
5. 招商评审会会议纪律
( * )竞商人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 * )参加招商 (略) 有人员应 (略) 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吵闹,手机等通讯工具 * 律关闭或设为静音。
( * )除招商人外,其他人员不 (略) 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 * )评审委员应当独立客 (略) 评审。
( * )公证人员负责评审全过程的监督。
( * )在评审过程中,竞商人不得将竞商资 (略) 所。参加评审会的招商方相关人员不得对外透露评审情况。
6.招商竞价评审方法: * 轮竞价法
6.1评审依据
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略) 确定的资格性、符合性标准对 (略) 评审,不合格的竞商人不得进入下 * 轮评审,合格的竞商人进入竞价阶段。审核合格的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的,进入 * 轮竞价阶段。
6.2评审原则
6.2.1独立评审、记名打分;
6.2.2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6.2.3重大问题以及定性的结论由招商评审组全体成员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6.3评审程序
6.3.1验证
竞商人为法人单位的,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的缴纳 (略) 验证;竞商人为自然人的,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的缴纳 (略) 验证,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招商人不予接收。
6.3.2由评委对竞商人的资格性 (略) 审查
通过上述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竞商人方可进入下 * 阶段的 * 轮竞价评审。
6.4评审操作方法
6.4.1第 * 轮竞价。由 (略) 发放“竞商报价单”, 由竞商人填写统 * 提交,相关报价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填写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统 * 收集并宣布各竞商人的第 * 轮报价和本轮最高报价,报价低于底价或报价无效的竞商人不得进入第 * 轮竞商报价。如各竞商人第 * 轮报价后没有竞价意愿,则以报价最高竞商人为第 * 中商候选人,其报价为中商价。若有竞商人提出继续竞价意愿,则进入第 * 轮竞价。
6.4.2第 * 轮竞价。第 * 轮以第 * 轮最高报 (略) 竞价,竞商人上报第 * 轮竞价,相关报价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工作人员宣布各竞商人的第 * 轮报价和本轮最高报价,本轮报价低于第 * 轮最高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商人不得进入第 * 轮竞商报价。如各竞商人第 * 轮后没有竞价意愿,则以本轮报价最高报价竞商人为第 * 中商候选人,其报价为中商价。若有竞商人提出竞价意愿,则进入第 * 轮竞价。
6.4.3第 * 轮竞价。第 * 轮以第 * 轮最高报 (略) 竞价,竞商人上报第 * 轮竞价,相关报价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工作人员宣布各竞商人的第 * 轮报价和本轮最高报价,本轮报价低于第 * 轮最高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商人退出,本轮最高报价竞商人为本次招商的第 * 中商候选人,其报价为中商价。
6.4.4追加竞价。若第 * 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 (略) (略) 置。
7.评审
7.1评审要求
( * )对所有竞商单位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略) 的要 (略) 。
( * )有关材料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推荐中商候选人的 * 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 * 竞商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 * )竞商单位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评审或者推 (略) 为,都将导致其竞商被拒绝,并被没收竞商保证金。
( * )评委会将对 (略) 检查,以确定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竞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竞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7.3.1.资格性检查。 (略) 的规定, (略) 要求对竞商单位提交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竞商保证金交纳凭证、竞商人提供的其他 (略) 审查。如果竞商单位有 * 项不具备竞商资格, (略) 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竞商将被拒绝。
7.3.3 * 轮竞价法
评委依据6.4 (略) 评审。
8.重大偏差
(略)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商的目的, (略) 要求的 (略) 公平比较。竞商人递交资料有以下情况之 * 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本公告规定对授权委托书、竞商 (略) 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竞商报价的情况)
(3) (略) 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 (略) 规定的;
(5)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竞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的竞商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6)同 * 竞商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资料文件或者竞商报价,或出现折扣报价的;
(7)未按本公告规定填写竞商报价单的;
(8) (略) 技术要求的;
(9)竞商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 * ) (略) 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 (略) 规定的方法和原则,对投标报价存在的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 (略) 校核和修正。 * 旦这种算属性校核和修 (略) 接受,校核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拒绝 (略) 作的上述校核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9.竞商人的否决
竞商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其竞商将被否决:
9.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9.2 (略) 根据本办法对 (略) 修正的;
9. (略) (略)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4资料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9.5竞商人有串通竞商、弄虚作假、 (略) 为的。
* .签订合同
* .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招商人确认后, (略) 的媒介[中国铁路 (略) (www.x *** : * )]上对 (略)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商人须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公告确定的事项和中商人响应的资料文件,按照本公告第 * 章的《合同》文本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略) 和中商人递交的资料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商资格,中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纳入中 (略) (略) 不诚信名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商人放弃中商,由招商人决定按照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商人、或采取重新招商。
第 * 章合同条款
镇安电力运维工 (略) 落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 * 方):
地址:
承租方( * 方):
地址:
* *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 (略) 协商,现就 * 方租用 * 方房屋事宜达成 * 致意见,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 * 条租赁房屋状况
1.地址:。
2.建筑面积:。
3.附属设施设备:。
第 * 条租赁用途
1. * 方承租的房屋用于:。
2. *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并遵守 (略) 在地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未经 * 方同意, * 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 * 方租用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经营,所需证 (略) 办理。
第 * 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期。 * 方未及时交付租赁房屋但未超过日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 、 * 双方书面确认。
2.租赁期限届满, * 方有权收回房屋, * 方应如期返还。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 (略) 属物品搬出,逾期不搬离的视为 * (略) (略) 有权,由 (略) 置。
第 * 条 租金及其支付
1.该房屋的租金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3.租金支付按年支付。 * 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 * 方支付全年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存入 * 方账户。
4.租金收缴账户:
* 方名称: (略) (略)
(略) :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
第 * 条税费
1.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法定税费,由 * 方承担;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法定税费,由 * 方承担。
2. (略) 发生的水、电、暖、气、电话、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 * 方承担。因未及时缴纳费用产生滞纳金或造成停水、停电、停暖、停气、信号中断等情形的, (略) 承担相应的后果。每季度 * 方应将缴纳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凭证的复印件送交 * 方备存。
第 * 条履约保证金
1.双方约定, * 方向 * 方交付房屋前, * 方应向 * 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2. * 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 * 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履约保证金除用以冲抵合同约定的应由 * 方承担的费用外, * (略) 分无息返还 * 方。
第 * 条 * 方的义务
1. * 方保证其对租赁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并保证该租赁房屋在交付 * 方使用期间,未在其上设定担保物权, (略) 或政府机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2. * 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 * 方,并保证房屋及 (略) 于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3. * 方对房屋及其附属 (略) 消防、安全、卫生等检查时,应不妨碍 * 方对于房屋的正常使用。
4. * 方收到 * 方交付的租金后,应向 * 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有效发票。
第 * 条 * 方的义务
1. * 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防止不当损坏。因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毁的, * 方应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不能维修的, * 方负责赔偿。
2.未经 * 、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 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应负责维修或加固,恢复原状, (略) 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3. * 方不得在房屋内堆放、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因使用房屋而影响正常的相邻关系。
4. (略) 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 * (略) 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略) 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
5. * 方对 (略) 消防、安全、卫生等检查时, * 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6. * 方若 (略) 装修的,装修方 (略) 承租房屋的结构,设计方案必须经 * 方审核, * 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装修费用由 * 方承担。
7. * 方不得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 (略) 为(铁路企业除外)。
8. * 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 * 条 * 、 * 双方应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 * 方应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原状返还给 * 方,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合理损耗的除外。 * (略) (略) 增加的财产或增添的设备设施,对可拆移的,由 * 方拆移,对不可拆移的,则 (略) 有。
第十 * 条合同的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双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经 * 、 * 双方协商 * 致同意的。
(2)因铁路建设、 (略) 调整等,涉及到需收回出租的房屋的。
(3)出租 (略) 会公益事业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被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征用的。
(4)出租房屋因市政建设,被依法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5)因地震、台风、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出租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的。
合同解除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除不可抗力情形外, * 方应将其收取的租金在扣除 * 方实际承租期的租金后,将剩余租金无息退还给 * 方。
(略) 门、铁 (略) 调整需要收回房屋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并于 (略) 完毕,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 方有下列情形之 * 的,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 * 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 日。
(2) * 方擅自利用 (略) 地搭(扩)建房屋设施的。
(3) * 方擅自改变房屋基本结构,造成房屋基本结构损坏且不能恢复原状。
(4) * 方擅自转租房屋或者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5) * 方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 (略) 为的(铁路企业除外)。
(6) * 方在承 (略) 非法活动, (略) 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 (略) 以责令停产停 (略) 罚的。
* 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后, * 方应在收到 * 方书面通知后 * 日内腾出房屋。除 * 方交付的当月租金不予返还外, * 方还应向 * 方赔偿损失。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 * 方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 * 、 * 方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 * 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经 * 方催告后,在5日内仍未交付的。
(2) * 方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租赁目的不能实现,或者 * 方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危及 * 方安全的。
* 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后, * 方除将 * 方预付的租金在扣除实际承租期的租金后无息退还给 * 方外,还应向 * 方赔偿实际直接损失。
第十 * 条违约责任
1. * 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但未超过 * 日,或者 * 方未按时交付房屋但未超过 * 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每日为年标的额的1‰。
2.非依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任何 * 方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第十 * 条合同生效与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 (略) 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 (略) 分。
3.本合同文本空格中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如需修改时,由 (略) 分加盖校正章。
4. (略)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 * 双方 (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 方均 (略) 在地的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本合同 * 式 * 份, * * 双方各执 * 份,效力相同。
* 方(章): * 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 方由本人签字盖章或捺印并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69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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