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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价方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略) 红章):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法人对代表人(签字人)的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相关资质、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授权书。供方非产 (略) 商时, (略) 商的授权证明(原厂商盖章或签字), (略) 商的技术支持承诺书(原厂商盖章或签字)。
*2 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条件:
2.1 报价材料必须有项目分项报价表(含主材品牌、型号及数量;辅材品牌、型号及数量;随机备件品牌、型号及数量;运输、人工、税费等),合计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各报价方只能提供一个供货方案、一个对应报价。
2.2其报价为产品运输到我方、卸货及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含质保的含税价格。报价方在项目验收后要出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合同生效后,项目终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总价付90%验收款。
2.4 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付10%的质保金。
*3 项目完成周期要求为:合同生效后 3个月 (略) 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 本项目技术质量要求(见附件)。
5 所有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盖章,邮件的封 (略) 投项目的名称,之后寄回(送回)我方,快递公司请选择顺丰、申通、韵达三家之一。
邮寄地址: (略) 固县崔家山镇陕飞南 (略) ;
邮 编: *** 。
收 件 人:魏小平( *** )、 *** 。
6 于 * 日(截止时间)请联系收件人告知是否参加比价,如不联系收件人, (略) 置;所有报价材料截止 2018年 5月 15日(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我方,届时收不到报价方完整的报价材料按报价 (略) 置。
7 其他相关规定
*7.1报价方要以偏离对比表的形式,逐条对我方“比价采购须知”及“技术质量要求” (略) 明确对比、响应(符合或不符合);
*7.2所供产品为 (略) 商成熟设备,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 (略) 业标准。报价材料必须有①详细的产品性能描述或完整的技术方案(含产品样本)②产品供货明细清单;
7.3非办公设备要图示产品外形尺寸及 (略) (风水电汽等)需求的数量及点位;明确 (略) 环境要求;若要求我方制作设备基础,须提供设备基础图;
7.4所投产品 (略) 商正规产品,供货时须 (略) (略) 检测合格证明,并 (略) 商提供正规的售后服务,否则因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报 (略) 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比价采购文件中带“*”指标为重要指标,若“*”项一项指标不满足、或非“*”号项三项以上(不含三项)指标不满足或未响应,将予以废标。
7.6 项目商务联系人:张盟 联系电话: ***
项目技术联系人: 刘新建 联系电话: ***
如对技术指标有异议,请书面阐明理由、加盖公章,传真至 *** 。
(略) (略)
* 日
清水/污水车项目质量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清水/污水车
2. 数量:1台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 产品用途
清水/污水车用于某型系列飞机真空卫生系统地面功能检查试验,能够向飞机加入符合压力和流量要求的清水,并回收机上卫生系统排出的试验用水。
5. 主要技术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清水/污水车应具有压力加水、水箱冲洗、污水回收功能,加水和冲洗供水流量、压力易调节,能够长时间工作。
5.1.2 清水/污水车为拖曳式移动设备,供水水箱及污水回收水箱加水口和放水口日常使用、维护便捷。
5.1.3清水/污水车可在室外露天淋雨环境下使用。
5.1.4清水/污水车制造选 (略) 件、水泵等成附件抗腐蚀、耐锈蚀性能好。
5.1.5 清水/污水车应具有减震措施,移动方便、转向灵活。
5.2 设备主要规格尺寸参数:
5.2.1整车外廓尺寸要求:长×宽×高≤1400mm×1200mm×1200㎜。5.2.2 最小离地间隙:≥150mm
轮子直径:300mm
5.3 水箱要求:
5.3.1清水/污水车应设置2个独立的水箱,分别用于储存洁净的清水和飞机上回收的废水,清水箱容积约为200L,污水箱容积约为200L,各水箱均应设置液位标尺,水箱应使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5.3.2 清水/污水车应设置2路供水管路,分别与飞机加水接头、污水箱冲洗接头连接,加水管路接头应符合民航A4标准( (略) 分),污水箱冲洗管路接头应符合民航A5标准( (略) 分)。清水/污水车应设置1路污水排放管路,该管路与飞机排污接头连接,排污管路接头应符合民航A7标准( (略) 分)。
5.3.3清水/污水车应设置供水增压泵,能够向飞机加水管路及污水冲洗管路增压供水,供水出口压力应能可靠控制在0.2MPa~0.4MPa范围内,供水出口压力易于调节并能够指示。
5.3.4 在飞机供水管路上设置过滤装置,保证供上飞机的水应清洁无异物,过滤装置内滤芯应易于更换或清洗,滤芯采用市购货架产品。
5.4 水泵要求
※5.4.1 供水泵在正常使用及停放条件下应不会锈蚀。
5.4.2 供水泵采用220V交流电源供电工作。
5.5 管路要求:
清水/污水车应配备清水加水管、污水箱冲洗管、污水排水管、加水软管。其中,加水软管能够与市政自来水龙头快速连接和拆卸,与飞机连接的清水加水管、污水箱冲洗管等管路均应采用食品级硅胶软管,所有管路上应具有标识并能够收纳于清水/污水车内,软管具体要求如下:
加水软管:长度不少于20m;
污水箱冲洗管:内径20mm,长度不少于5m;
清水加水管:内径20mm,长度不少于5m;
污水排水管:内径100mm,长度不少于5m。
5.6 电气及控制系统要求:
5.6.1清水/污水车应设置防雨操作面板。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水泵“起动”、“停止”、“点动”等控制按钮,能够方便的控制水泵工作、停止及点动工作,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水泵工作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操纵面板上应设置供水出口压力指示仪表。电气系统应设置供电断路器,并具备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
5.6.2 清水/污水车应设置电缆卷盘1个,卷盘内配套长度不少于40m供电电缆1根,电缆配套插头应选用220V 16A MENNEKES工业插头,并配备长度为1m 220V 16A MENNEKES工业插座的转接线1根。
5.7其他要求:
5.7.1清水/污水车配置的压力指示仪表应提供第三方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5.7.2清水/ (略) 两侧喷“清水/污水车”字样,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字为蓝色,色标为C100M30,字体大小与整车协调、美观。
5.7.3清水/污水车应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
5.7.4卖方应提供设备总体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设备组成、 (略) 、控制面板图等内容。
5.7.5设备制造前,应完成设备详细设计方案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5.8配套附件及工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备用车轮 |
2只 |
|
2 |
随车工具 |
1套 |
|
3 |
三角轮档 |
4只 |
|
5.9 配套资料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产品技术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电气图、安装图) |
纸质3本、电子版光盘1套 |
2 |
合格证 |
1本 |
3 |
计量仪表第三方检定/校准证书 |
1份 |
6.培训:交付前,卖方应完成设备的调试,并负责对买方设备使用 (略) 技术培训。
7.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
7.1 自设备验收合格签字交付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能在24小时内响应买方提出的故障维修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之内派遣技术 (略) 处理问题,进行技术服务及配件更换工作。
7.3 在质量保证期外,卖方应负责本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维修支持服务。
8.验收及交付:
8.1清水车制造完毕, (略) 检验合格后,卖方应邀请 (略) 预验收,通过预验收后方可运抵 (略) 进行终验收及交付,因其产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车等费用由卖方负责。设备制 (略) 检验合格后,由卖方运至 (略) 进行验收和交付,因其产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车等费用由卖方负责。
8.2卖方应提供设备资料、配套清单、设备合格证,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8.3买方负责对设 (略) 检查,检查是否因装卸、运输等因素造成外观损坏,若存 (略) 分, (略) 理,未处理前不予验收。
8.4经买方对 (略) 验收检查,设备功能和性能合格后,方可验收交付。
8.5 验收地点: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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